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略) 扬州市(略)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略) (略)号、(略)号、(略)号地块均为现状挂牌。1、(略)号地块成交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筑物16311.6平方米,总价值为6653.55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由竞得人与景区管委会单独结算,结算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构)筑物移交给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现状保留建筑物价款等之后,可申请对保留建筑物按照现状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通过房屋安全鉴定的模式按规划用途申请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手续。2、(略)号地块成交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筑物3500.1平方米,总价值为2902.13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由竞得人与景区管委会单独结算,结算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构)筑物移交给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现状保留建筑物价款等之后,可申请对保留建筑物按照现状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通过房屋安全鉴定的模式按规划用途申请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手续。3、(略)号地块成交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筑物4472.40平方米,总价值为1675.34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由竞得人与景区管委会单独结算,结算后地块内所有现状建(构)筑物移交给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现状保留建筑物价款等之后,可申请对保留建筑物按照现状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通过房屋安全鉴定的模式按规划用途申请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下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与竞买。1、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且信用未依法依规修复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2、GZ559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略),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4月0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扬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10日起至2024年04月1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略)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略)至 2024年0(略)10(略) 编号:(略) 报名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挂牌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0时20分 编号:(略) 报名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略) 至 2024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0时40分 编号:(略) 报名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略)09时00分 至 2024年(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9日 11时00分 编号:(略)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略)16(略) 保证金缴纳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略) 至 2024年04月19日 11时20分 编号:(略) 报名时间:202(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6时00分 挂牌时间:(略)09时00分 至 (略)11时40分 1、竞买人须在报名时出具书面承诺,“(1)未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2)在取得本地(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或已依法依规(略)。在取得本地块报价资格后至地块成交,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将不再参与本地块的竞买活动;(3)同意本承诺向社会公示并终身负责。”地块成交前,竞买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内容的,将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成交后,如竞得人经(略),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竞买(略),地块(略),如造成损失的,追究竞得人的赔(略)。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略)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四楼/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略)、(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略)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