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略)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留存证据,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一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第二标段段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段内容: 健身器材配置身份信息“二维码”建立健身器材一键报修管理系统,实现一键报修功能。
标段名称: (略)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留存证据,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一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第二标段段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该项目计划对2013年以前安装的659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健身器材进行拆除并更新,实施内容包括在昌盛社区滨湖小区等49处安装一代健身器材399件、二代健身路径104件、健身驿站6套、儿童娱乐设施1处、乒乓球台9个,并在健身区域地面铺设悬浮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