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产家且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包含水表生产销售;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③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3c519ec1512a0e5
二、征求意见范围: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略)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三、征(略):
1、意见递交时间: (略)
2、意见递交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29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略)(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意见接收机构: (略)
4、联系人: (略)
5、联系电话: (略)
6、联系邮箱: (略)
附件信息:
358.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