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略)-(略)-279
(略)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略)
2. 采购数量:(略)
3. 交货地点:(略)
4. 交货日期:(略)
5. 运输方式:(略)
6. 交货价格:(略)
7. 数量验收方式:(略)
8. 质量验收方式:(略)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略):(略)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略)
2. 第(略)截止时间:(略)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略) | ≥3,800 | <2,8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5 | ≥2.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8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一、车型要求:(略)
二、竞价保证(略):
1、卖方报价前,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向买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成后,买方没有收到卖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买方没有收到卖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视该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将(略)。中标供应商按开标结果依次顺延。
2、缴纳竞价保(略)
3、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买方须给卖方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略)。如果卖方未中标,卖方出具买方所开的收据,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退还竞价保证金。
5、本次竞价收取竞价保证金壹拾万元,除需求单位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保证金不予扣罚外,供应商(略),一次性扣罚全部保证金,≥竞价成功量的50%,不予扣罚保证金;
6、(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04-482001040011699,联系人:马靖18536059132。
三、结算价格及方式(具体以合同为准):
结算总额=合同价格×供货数量-单批次考核金额,合同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1、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略)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品名/煤种 |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 加权 方式 | 基准(略) |
3800千卡/千克以上(含3800千卡/千克) | 基准价 | 合同 周期 |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 |
3700-3799千卡/千克(含3700千卡/千克) | 基准价-0.001 | |||
(略)/千克(含3600千卡/千克) | 基准价-0.006 | |||
3500-3599千卡/千克(含3500千(略)) | 基准价-0.011 | |||
3300-3499千卡/千克(含3300(略)) | 基准价-0.019 | |||
3300千卡/千克以下 | 基准价-0.029 |
2、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合同约定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单批次考(略),且该日热值参与合同期加权。若入厂煤单日低位热值Qnet,ar≥4000千卡/千克,不参与合同期热值的加权计算,该批次来煤单独结算。
品名/煤种 | 煤质 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 基准 | 加权 方式 | 质量(略) |
发热量 Qnet,ar | <3300 | / | -15 | / | 单批次 | -1(略) |
②硫分指标(略),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略):单批次考核在结(略),且该日硫分参与合同期加权。若入厂煤单日干基全硫≤1.00%,不参与合同期硫分的加权计算,该批次来煤单独结算。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 基准 | 加权 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硫分 St,d | 1.50<St,d≤1.80 | 0.10 | -3 | 1.50 | 合同 周期 | (加权验收值-1.50)/0.10×(-3) | |
>1.80 | 0.10 | -6 | 1.80 | 合同 周期 | (1.80-1.50)/0.10×(-3)+(加权验收值-1.80)/0.10×(-6) | ||
2.00≤St,d<2.20 | / | -15 | / | 单批次 | -15×当日结算量 | ||
≥2.20 | / | -30 | / | 单批次 | -30×当日结算量 |
③全水指标以合同约定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略),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变化幅度 (%)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 基准 | 加权 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全水 Mt | >8.0 | 1.0 | -0.5 | 8.0 | 合同 周期 | (加权验收值-8.0)/1.0×(-0.5) |
3、数量调整价:
以合同约定的品种供货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指标名称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 增减 基准 | 加权方式 | 数量调整价公式 |
供货数量 | 80≤数量<90 | / | -0.003 | 合同约定的热值到厂单价 | 合同周期 | -0.003×收到(略) | |
70≤数量<80 | / | -0.005 | 合同周期 | -0.005×收到(略) | |||
<70 | / | -0.007 | 合同周期 | -0.007×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四、违约责任:
1.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①煤中(略),情节严重者。
2.其他具体见合同。详见合同。
六、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略),因卖方原(略),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逾期交付超过7日的,买方(略)。2.因卖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买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坏的,卖方应采取更换、补发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煤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给买方造成的经(略)。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略)
2. 联系人:(略)
3. 联系电话:(略)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略))。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