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城实验小学薄改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略):**县东城实验小学薄改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变更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项目经理业绩 | (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满分24分。 注: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略)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 | 0-24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1、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 (2)交(竣)工验(略)。 2、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略),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略)。 | 0-15分 |
二、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略)
(2)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略),但在本次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资信分-(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略)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满分24分。
供应商业绩-自(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15分。
我公司业绩为XXX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业绩类型变更为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若提供的业绩(略)容,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县店(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